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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拟定:村民申请宅基地,以下3种情形可以优先获批!

时间:03-27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57

中央拟定:村民申请宅基地,以下3种情形可以优先获批!

随着乡村振兴的提出,国家聚焦的目光越来越多聚焦到了农村。很多农民朋友应该很明显感觉到了身边的变化,例如在农村马路两旁的房子外墙需要保持一致,乡间小道旁开始出现了垃圾桶。再例如农民申请宅基地开始变的越来越难,都说明咱们熟悉的农村开始在开始变化,而且是向着好的一方面开始改变。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在乡村振兴背景下,2023年咱们农村宅基地又发生了哪些变化,农民朋友早了解早知道。根据去年10月份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农村农民在申请宅基地的时候需要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一会之后申请一块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如果家里已经有了宅基地的将不能再申请。不仅如此,保护将宅基地出售、转让、赠与了的村民均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不过在《办法》中明确表示,只要农村农民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就可以优先获批,从而建立属于自己的住宅。那究竟是哪三种情形呢?笔者给大家整理好了,大家仔细阅读,觉得有用,可以转发给身边的朋友。第一、家庭无宅基地的。这一条很好理解,就是“户”内没有住宅居住的家庭。不过家庭无宅基地的原因有很多,例如新结婚成家的,外地搬迁到了新的村庄而放弃原有村庄原有宅基地的,均属于家庭无宅基地的范畴。像这种情形的话根据《办法》明确是可以优先保障农民居住权的,申请宅基地也是可以优先保障的。第二、有宅基地但是住不下。怎么理解这一条的意思呢?都知道在农村家庭一家五口、七口、九口人都是比较常见的。虽然因为以前的计划生育导致独生子女家庭也有不少,但是以笔者身边农村家庭而言,多子多女的家庭更多。而当这些家庭的子女长大要结婚成家了,很显然原有的住宅是不能住下这么多人的,总而言之就是无法满足居住需求。所以根据现行的《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像这情形的人是可以去办理分户的。然后再以“户”去申请宅基地,也是可以优先获批的。第三、因自然灾害导致原有宅基地灭失或者是政府规划等原因需要农户搬离原有宅基地的。这一点很好理解,例如我国西南地区是地震相对活跃的省份。在当地农村如果有村庄因为地震、山洪、泥石流的原因,导致农民房屋发生坍塌损坏,导致宅基地灭失了。农民不管是迁移出去了,还是后来又会回到了原地,只要是村民去申请宅基地,均可以优先获批。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政策性或者是规划性的搬迁。怎么理解呢?例如国家要选择高铁、飞机场、高速公路,刚好经过A村庄小李家。那么根据《办法》规定,小李家的宅基地就会搬迁。但是像这类型搬迁小李原有宅基地上面的住宅是有补偿款的,此外如果小李另外还想再申请宅基地的话也是可以的。因为这就是典型的政策性或者是规划性搬迁导致宅基地灭失,原则上在申请宅基地是时候也是可以优先获批的。值得一提的是大家宅基地申请下来了,记得在建房的时候其面积不要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另外尽量在2年之内建房,否则宅基地会有被村集体收回的风险。法律依据来源: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第一条、十五条。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了,大家对于中央拟定:村民申请宅基地,以下3种情形可以优先获批这件事怎么看?大家 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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